一千二百二十三 集体农庄(2/4)

为了让农庄内留下来的劳动力全心全意耕种大家的土地,就不能使用简单的分配制度,而要创造一套全新的工分制度来分配所得。

这样可以避免他们对自己的土地精耕细作,而对他人的土地草草了事。

一旦发生这种事情,集体农庄可以说是基本告吹了。

苏咏霖不打算使用强制手段要求农民全部支持加入集体农庄,因为他很清楚这对于农民来说本来就是一种未知的挑战,有极大的风险。

最开始胜捷军打土豪分配土地的时候,苏咏霖还没有规定土地国有制度,烧毁原有地契发给土地所有凭证之后,在实际操作之中允许农民自由买卖土地。

这一点也是苏咏霖的实际体验。

他在南宋的时候家中广有土地,他和农民接触过,知道农民的普遍想法。

直接告诉他们土地公有,你们只有土地使用权、但是国家会保障你们的土地使用权这种话在他们听来就等于【土地不是我的,而是你的】。

在农民看来,给他们使用完全不算什么,他们现在也有土地的使用权,只是没有所有权。

而所有权最大的象征是什么?

可以自由买卖。

允许他们自由买卖土地才能让他们真切的感觉到土地是自己的,要是不准自由买卖土地,那么土地就不能算是他们自己的。

这和过去的那帮地主老爷们和官老爷们的做法没什么不同。

土地依然不是我自己的。

说不定今天你一句话这个土地是我的,我傻傻的努力耕种,那明天再一句话,这土地连带土地上的收成就都不是我的了。

那我还要费心费力伺候土地?

直接摆烂才是最好的。

要不要支持你们也就成了一个很值得商榷的问题,尽管你们的所作所为很友善。

但是土地不是我的啊!

我要土地啊!

古代农民群体普遍有短视的特性,看得到且只看得到眼前的好处,土地如果不是他们的,那么他们就没有生产积极性,也就不会支持苏咏霖和胜捷军了。

所以在胜捷军后期和光复军时期,苏咏霖已经在纸面上设定了土地国有制度,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依旧是允许农民自由买卖土地且官方不进行干预。

这一点一直到明国建立之后的如今也是如此,实际上农民依然可以自由买卖土地,以此维持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以实现明国庞大的恢复发展需求与军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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