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章 新章程(2/6)

站的时候,再说不要贡品的事。

修路碑的目的是免除贵族无偿差乌拉的权力,杨鼎瑞已经拟好了律法,以后依然会有乌拉差役,但贵族们不能无偿差乌拉,刘承宗也不能无偿差乌拉。

在他们的设计里,西康路要设置驿站二十二处,以百里一站为基础,同时要视路途艰险程度,难走的两站之间就近一些,好走的自然就要稍远一些。

以后使用雇佣制度,雇牲畜不论牛马,每里给钱两文、背夫每里给钱一文,除非有青海元帅府的文书,否则各有疆界,背负牛马不准过站。

为防止累死人畜,规定凡牦牛乌拉,准驮一百二十斤;人力乌拉,准背六十斤;马只准乘骑一人,随行货物不能超过二十斤。

同时规定乌拉差役的人选,以地亩、牛马、羊只数目认额,纳粮、养牛、养马、养羊多,承担的乌拉差役就多,反之纳粮少、不养牲畜的百姓则承担乌拉差役少。

而且对于妇女应乌拉差役也有规定,过去经常由妇女承担背夫的差役,且时常有孕妇被差乌拉的情况,今后不准地方头人及各县给孕妇摊派乌拉,要求男女十五以上四十五以下。

除此之外,杨鼎瑞对雇佣乌拉的质量也有要求,既然乌拉以地亩、牛马、羊只数目认额,且发给脚钱,百姓就该用肥壮的牛马应雇,如果用老弱瘦弱充数,官府及雇主有权退回命其调换。

如果官府和雇主在雇佣时不检查牲畜健康状态,牲畜在途中倒毙,则需要照章赔偿,牛马赔偿五两、遗落鞍鞯赔偿一两。

杨鼎瑞的这份章程,主要约束的是贵族头人,不过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青海元帅府的运输成本,但相对来说他们的成本提高并没有提高太多。

因为他们有车,除了那些车走不过去的险途需要雇乌拉,在大路上货物用车就能往来输送,成本比人畜低许多。

如果全用乌拉差役,从西康路北头走到南头,一百二十斤货物需要脚钱四千四百文。

刘承宗之所以在心里跃跃欲试,想要西北的贵族跳出来反抗他,以便将之歼灭震慑旁人,不单单因为以后雇佣乌拉要给钱,而是因为在这之后的重头戏。

他要在境内全面免除奴隶,同时也允许过去的奴隶依然留在主人家中,不过往后就也要使用雇佣制度了,雇佣一名仆役的最底成本是每月一千二百钱。

刘承宗和承运俩人聚在一块,琢磨了好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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