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平康里高人现身(1/3)

李九州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边走边想,不觉已来到北里。

北里,即是平康里,乃长安城烟花之地,诸妓所居之处。

月色皎洁,美人窈窕,华灯初上,笙歌处处,吹过的香风都是暖暖软软。

“银缸斜背解鸣珰,小语偷声贺玉郎。从此不知兰麝贵,夜来新惹桂枝香。”

裴思谦的这首娼诗《及第后宿平康里》,写的就是此处。

长安的夜晚,并没有白天的繁华喧嚣,夜色揭开了这座城市的阴暗。

平康里绚丽的灯火,映射出街头掩面躲闪的难民。

灯红酒绿。

光亮照不到的角落,油头垢面的乞丐蜷缩着身躯瑟瑟发抖。

一家三口趴在垃圾堆前仔细翻寻着。

若不是亲眼所见,又怎会相信太平天下还有拖家带口的乞丐。

“阿耶,有吃的。”

小孩眼睛放光,擦了擦嘴角的哈喇子,“有一块骨头,上面还有没啃完的肉呢。”

一只壮硕的狼狗不知从哪里跳出来,瞪着血红的眼睛,一口咬住小孩手中的骨头。

小孩兴许是饿极了,死死拽着这块并有太多肉的骨头不松手。

狼狗并不会因为你饿肚子就可怜你,愈发凶狠。

王清手里的狗绳一松,狼狗猛的扑倒小孩,露出尖利的獠牙,瞬间将小孩咬得血肉模糊。

旁边的男人终于忍不住了,一脚踹开狼狗,怒气冲冲的看着王清,“你凭什么欺负人?”

“因为你穷,穷,就不配跟我的狗抢吃的,穷,就活该被欺负,明白吗?”

男人待要上前,身旁的女人拉住了他,含泪摇了摇头。

这个锦衣华服的子弟非富即贵,他即便将这一家三口当街打死,也没人会多看一眼。

“怎么,还想打我,你知道我是谁吗?”

王清不依不饶,“我这狗可是从东瀛买来的银狐犬,刚刚被你踢了一脚,赔钱,一百两。”

男人握紧了拳头,气得说不出话来。

旁边的女人也抽泣起来,“你这个疯子,为什么要这么欺负我们。”

王清哈哈大笑起来,“没钱是吧,跪下给我磕三个响头认错,我就饶了你。”

男儿膝下有黄金,却不曾想只值一百两。

男人一咬牙,跪在地上,重重磕了三个响头。

“呸,一群臭要饭的,京城的街道就是被你们弄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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